中文-简体 中文-繁体 English 登录

清代四川光绪“三十年肉厘 西充县 匠恒足生”十两圆锭一枚/GBCA MS60+

估价:RMB: 160000-200000

成交价:--

拍卖会:华艺2026春季拍卖会·钱币专场
专场:币海重光一钱币
预展时间:2026年6月26日-27日
预展地点:北京昆仑饭店L2昆仑堂(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2号)
拍卖时间:2026年6月28日
拍卖地点:北京昆仑饭店L2昆仑堂(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2号)
作品分类:
图录号:8082
作者:
尺寸:
质地:
年代:
作品说明
拍品描述:清代四川光绪“三十年肉厘 西充县 匠恒足生”十两圆锭一枚,重量:354克;“肉厘”系清末正税之附加税,上解后大多重新熔铸,留存至今十分少见;此枚锭形规整,戳记清晰,银珠挂底,锭面县名、税种直接反映了清末四川苛捐杂税之繁重,是川白税锭可遇而不可求的珍罕品种,GBCA MS60+
评级编号:1610091338
肉厘是清晚期开征的新税种,同治五年《仁寿县志》卷三食货志记载“三费、肉厘,咸丰八年县令张尔周详请”,并制定了具体征收制度,是目前史料中出现的肉厘最早起征年份。肉厘在四川各县的起征时间跨度长达四十余年,但主要集中于同治至光绪初期,尤其是丁宝桢督川改革三费局后。
肉厘开征之始,只限于售肉者依照纳厘,可将厘钱转嫁于食肉之人。自饲之猪杀以自食、婚丧祭、祝生辰、得科第或伏腊度岁等事,概免纳厘。随着肉厘税额逐次加重,到了光绪末年,将冠婚丧祭等事自杀之猪,一律照收半厘。
—参阅丁贻平主编《川康银锭》,中华书局,2009年,页41

更多拍品